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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 悉,今年1月1日新《公司法》正式实施,允许一个自然人或法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并且要求一次足额缴纳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该 规定促成了江门市新一轮的创业高潮。“这几个月‘一人公司’的注册数量飞速增长,最高峰时一天有十几家公司成立。”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科的工作人员说。据统 计,截至今年4月5日,全市登记注册的“一人公司”达86家,总注册资金约为5512万元,其中自然人注册公司81户,法人注册公司5户。
  “一人公司”一人说了算
  “终于拿到‘一人公司’的营业执照。早就想开‘一人公司’,可原先一个人只能成立个人独资企业,要承担无限责 任,而设立有限公司又要求至少两位股东,但志同道合的合伙人不好找,合伙过程中又容易产生矛盾。现在《公司法》修订实施后允许一人有限公司的设立,终于让 我实现心愿了。”刚注册“一人公司”的黄先生告诉记者,他以10万元的资金注册一家贸易公司。
  刚成立一家科技公司的赵小姐告诉记者,成立“一人公司”主要是想证明自己的实力,在此之前由于经验不足,她和 朋友合伙成立公司,目前该公司还在经营,“对我个人来说,‘一人公司’的最大优势是经营决策上节省了很多时间,以前每做一个决策都要大伙协商同意,等定下 来时已经错失商机了。”
  据了解,新成立的“一人公司”中有20-30%是从原来两位以上股东成立的有限公司转换过来的。一位公司负责人透露,为了实现“一人公司”,他向合伙人购买了其持有的30%的股份。
  “一人公司”经营范围广
  今年开始,新《公司法》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开了闸后,江门市的“一人公司”注册成“井喷”之势,经营范围也越 来越广。记者采访发现,目前江门市注册登记的“一人公司”涉足各行各业,水泥、建筑、地产、电器、科技、广告、贸易树脂、机械、会计……甚至还有艺术馆, 几乎每家公司都代表了一个行业。
  有关专家表示,“一人公司”避免了人际纠纷,另外,出现债务纠纷时,不必像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那样承担 无限责任,而是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因此受到了投资者青睐。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科黄先生表示,除了已注册的“一人公司”外,目前一人有限公司名称 预先核准登记投资者非常多,预计近期将成倍增长。
  “一人公司”产权要明晰
  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科黄先生表示,法律对设立的“一人公司”,要求产权明晰,由投资人直接对公司负责,若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投资人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一人公司”的公司财产和私人财产要分清。
  记者采访的几位“一人公司”负责人都表示对此规定了解。有过开公司经验的赵小姐告诉记者,她会聘请税务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协助管理公司财务和资产,避免混淆,“其实公司财产和私人财产分清同时也是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否则公司破产还要私人财产清偿。”
  虽然新《公司法》出台后,成立公司的门槛降低,但“一人公司”要做强做大,未来的发展仍有不少阻力。五邑大学 经济法有关专家告诉记者,“一人公司”在成立时首先要选好投资项目,符合市场的需求,不能盲目投资,“公司只是形式,关键看产品、项目的竞争力。”另外, “一人公司”在业务经营上也要不断扩大,一旦到达一定规模后,需转换成股份有限公司,因为“一人公司”要承担更多个人决策失误带来的风险。企业做大做强 后,最好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走产权多元化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