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律师文集

您当前的位置: 西宁律师 > 律师文集 > 债务纠纷>正文
分享到:0

胆大包天!一男子持刀刺伤登门送达传票的法官后,还持木棒殴打法官。记者昨从青山检察院获悉,浠水男子南某被青山区法院以妨碍公务罪被判刑2年。

事发青山区白玉山,47岁的浠水人南某住在白玉山的五一村。今年1月16日,南某因债务纠纷被王某诉至浠水县人民法院,法院立案审查。同年1月30日,浠水县法院竹瓦法庭副庭长焦某和书记员谭某,向南某下达民事起诉状和法院传票。

谁知南某拒不接受上述文件,并手持水果刀将陪同找人的王某刺伤,还木棒殴打法官,并将法院传票等扯碎后丢弃。

南某到案后,青山区检察院指控其犯妨害公务罪。青山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南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并致二人轻微伤,侵犯了国家机关的公务活动,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其行为已构成了妨害公务罪,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遂判决其有期徒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