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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为了更好的帮助大家买房,为了让大家避开开发商设下的圈套,总结了一下一些注意事项。  

一、有关房屋面积方面的条款。  购房者在签订购买现房合同时在此条款中含公用面积的组成部分及具体平米数、使用面积平米数、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的比例;购买预售房还要注意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问题。根据《民法通则》此条款应如此表述“误差在3%之内(含3%),视为正常误差,但误差部分应按实际面积在合同中规定的单价重新结算;若误差超过3%,则视为卖方违约,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关于价格、收费、付款额的条款。  价格条款应比较明确,应有细项约束发展商不得随意加价,不应包括其他各种不合理费用。在付款方式条款中,应明确、详细规定付款方式,如缴纳定金的时间、数额、分期付款的步骤、时间、数额等。  

三、关于不可抗拒力。  房产销售合同有关违约责任的条款一般都有“销售方遇不可抗力导致逾期交房,不承担责任”这样的表述。《民法通则》规定:“本法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火灾、战争等。”依照此法,房产买卖合同中设定有关延伸、扩张。但售房方不能把发展商自己的过错(如对市场判断不准确投资失误、项目设计不周密修改方案等)归之为不可抗力,从而免除自己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因此签订合同时,应特别注意“不可抗力”的界定。  四、有关房屋质量的条款。  购房者在签合同时一定要详细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合同。如“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标准、等级(精装房);建材配备清单、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通畅;门、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级质量要求都应涉及到。  五、售后物业管理的条款。  这是购房人在签合同时容易忽略的内容。目前我国对于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尚不健全,房产买卖双方责任不好界定,但购房人还是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把握,如:为业主对物业管理公司的选择权利;业主对物业管理方式确定的权利;物业管理公司的职责范围;物业管理标准的制定等。  另外签合同前,购房者一定要对意向楼盘做到全面了解。要到项目现场进行查看,查看该项目是否具有销售许可证,项目周边是否有高层建筑会挡住阳光以及项目周边是否有类似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这样污染环境的工厂。另外,还要对项目销售许可证的发证机关进行了解,看清是合肥发证还是三县发证,这将关系到购房者户口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