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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来源:西宁律师 网址:http://www.lawyerxn.com/ 时间:2022-02-12 11: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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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态炎凉,很多人借钱不还,这样就会产生经济纠纷,这时候双方当事人就只能对簿公堂了,向法院提起诉讼了,那么起诉就需要证据,这样才会支持自己的请求。那么,借款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一、借款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一)借款合同(借款申请书、有关借款的凭证、协议书和当事人双方同意修改借款合同的有关书面材料);

  (二)担保手续(如财产保证或者证人担保等);

  (三)贷款保证的物资和财产的凭证;

  (四)保证人的身份资料,保证人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证明;

  (五)借款实际用途证明;

  (六)还款通知书;

  (七)还款付息凭证;

  (八)利息计算明细及计算方法;

  (九)利息计算的依据;

  当事人应注意,所诉的债务纠纷案件是否涉及有关部门的技术鉴定结论,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等,这些证据具有较高的证明力,也应向法院提供。从书面证据上讲,当事人应考虑合同,借据,公证书和发票等书证。

  二、民间借贷被起诉后会怎么处理

  作为民间借贷债务人,如果债权人起诉,可注意以下两点:

  (一)查看债务是否过了二年的诉讼时效,如果过了,在诉讼中可以以过了时效作为抗辩;但如果债务真实合法,作为债务人应当诚信,即时过了诉讼时效也建议偿还债务。

  (二)查看债务的利息是否超过了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如果有超过,可以向法院请求认定超过部分无效。

  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而《民法典》(2021.1.1生效)对此也仅作了上述原则性规定。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典》(2021.1.1生效)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民间借贷不还怎么起诉?如果借款期限已经届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如果超过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市区了法律保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期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在起诉时,债权房大概有以下一些证据要注意收集:有关债务方主体资格的证据、合同或协议、债务方签收的送货单、托运单、欠条及各种结算票据等,其他与该前款有关的电报、传真、函件等都应妥善保存。对于已收集到的证据要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供。对于那些因特殊情况可能灭失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可以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对于那些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同时,自己也要积极想办法利用合法手段取得证据。

  三、民间借贷纠纷多久下传票

  民间借贷纠纷在开庭前三天内下传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民间借贷纠纷立案后,受理法院会在开庭前三天内会发出传票,告知原告和被告开庭时间、地点等信息。

  综上可知,在进行民间借贷纠纷起诉时,出借人应向法院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其他证据。民间借贷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小编在此提醒大家在借贷时一定要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