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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合同引来了真官司。昨日,皮小刚经两场官司赢回自己房产,感叹道,这种事,真的做不得。

    9年前,皮小刚和朋友合伙做生意,为套取银行贷款,签假合同把住房“卖”给朋友,朋友以买房的名义贷款10万元。谁料两人闹掰,朋友认为自己才是房主,还以这套房产连累他被“限购”,向皮小刚索赔40万。

    记者昨悉,经东西湖法院及武汉市中院两次审理,最终确认房产归还给皮小刚。

    虚假卖房只为套取贷款

    去年12月底,皮小刚向东西湖区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东西湖环湖路一套房产归其所有。

    说起缘由,皮小刚有些不好意思。2004年,皮小刚和好朋友林波合伙做生意时缺资金,想向银行贷款,苦于小额贷款不易利率也高,商量出一个办法——将皮小刚2001年购买的房子假装卖给林波,林波以购买二手房为由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2004年10月,林波成功向银行贷款10万元,房产则被过户给林波,但没有实际支付房款。皮小刚说钱是合伙做生意用,房贷一直由他本人在还。

    要不回房产反被索赔40万

    虽然有了钱,生意做了不到一年,两个好朋友闹掰了。

    2005年5月,林波离开了武汉。此后两人联系甚少。皮小刚一直住在这套房里,多年无事。

    直到去年底,皮小刚把这套房子卖了,在办理过户时,没想到林波拒绝配合,林波还诉苦说:“房子我没住过,却多了一条购房记录,现在我买房算二套房,首付高出不少。”反而口头向皮小刚要偿40万元。

    谈判失败后,皮小刚向法院起诉。法庭上,林波否认房产是虚假买卖,坚称房产是自己付钱买过来的。

    假买假卖套取贷款风险大

    幸运的是,皮小刚拿出了二人先后于2004年底和2005年签过的两份补充协议,言明两人是虚假买卖房屋,只为向银行贷款,林波并未支付房款。

    据此,今年6月,东西湖区法院认为,没有证据证明林波支付了房款,即未实际发生房产交易,确认了皮、林二人虚假买卖房屋换取银行贷款的事实,判决该套房产仍归皮小刚所有。

    林波不服判决,上诉至武汉市中院,近日被驳回。

    用虚假房产买卖获取银行贷款,风险很大。假如没有足够的证据,很难拿回房产。两场官司耗时费力费钱,林先生还凭空多了一条购房记录。(文中当事人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