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律师文集

您当前的位置: 西宁律师 > 律师文集 > 民间借贷>正文

民间融资未来发展的期望

来源:西宁律师 网址:http://www.lawyerxn.com/ 时间:2014-05-20 11:05:46

分享到:0

  “涌动于法律灰色地带的金融潜流”可能是对民间融资的一个比较贴切的比喻。民间融资由于是产生和生存于民间的资金融通行为,因此,也被称为草根金融。央行的调查报告也证实了民间融资不容忽视的规模:2004年浙江、福建、河北省民间融资规模分别约在550亿、450亿和350亿,相当于各省当年贷款增量的15%—25%。有估计称,我国民间资本接近2万亿,这些资本通过民间融资进入任何领域都是一股强大的力量。

  根据交易主体、融资用途与利率水平不同,人民银行将民间融资分为四种类型。

  一是低利率的互助式借贷。也就是民间常见的“帮困济贫”,融资主体主要为自然人,融资双方关系密切,融资主要用于应付短期生活急需,融资规模小且大多不计利息或利息低微。

  二是利率水平较高的信用借贷。融资主体主要是个体及民营中小企业,以关系、信誉为基础,多用于生产性周转需要,融资利率水平主要依据借款人实力、信用情况商定或随行就市,这种以信用交易为特征的利率水平较高的借贷是民间融资的最主要方式。

  三是不规范的中介借贷。包括借助于正规中介机构的融资行为和以非正规中介组织为依托进行民间融资。近年来,地下钱庄、基金会、标会、银背等非法融资机构大大减少,但相继又出现有固定的资金运作规则,整个融资模式类似于银行信贷的信息咨询公司、乡镇企业投资公司等新型的民间借贷组织,甚至出现专门为借贷双方担保的经纪人。

  四是变相的企业内部集资。由于目前国内缺乏系统、正规、运作成熟的创业投资基金,许多中小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常以“保证金”、职工集资、合股经营、吸纳外地资金入股等形式直接从民间筹集资金,用以维持或扩大生产经营规模。

  随着民间融资的活跃,一些地区还出现了“调剂商行”这种类似地下钱庄的机构,利用存款、流通物资、二手房、二手车的抵押进行资金调剂;在一些行业内出现了“商业信用交易体系”这样的新兴机构,以会员制封闭管理的方式打造资金链,民间融资的形式不断翻新。

  说到民间融资,不能不说民间融资一直非常活跃的温州。据温州市银监局介绍,温州地区民间资本规模在1500亿—2000亿左右,其中投入民间借贷的估计超过350亿元,今年的平均利率大致在11%,2004年温州的民间借贷利率在14%左右。致力于中小企业融资研究的经济学家王靖在浙江地区做了大量的调研工作,他一直希望以浙江为基础建立起一套针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定价模式,但这项工作进展并不顺利,商业银行的积极性并不高。他介绍,在浙江中小企业融资主要是通过“台会”这种民间渠道,在融资时通过“联保”这种方式保证债权的最终追索权。经过多年实践,温州民间借贷形成了一套不同于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机制:一是在有限的社区范围内熟人借贷,互相知根知底;二是手续简单,全凭个人信誉;三是利率随行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