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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部关于印发《电力财会应用计算机暂行办法》等的通知 全文现将《电力财会应用计算机暂行办法》和《电力财会应用计算机“八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电力财会应用计算机“八五”规划和年度计划,采取有力措施,推动会计电算化的开展《电力财会应用计算机暂行办法》自1990年11月1日起试行,在试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部电力财会应用计算机规划小组办公室反映。原水利电力财会计算机应用暂行规定同时废止章名附1电力财会应用计算机暂行办法为加强财会应用计算机工作的管理,保证会计核算的质量,根据财政部〔89〕财会字第65号〔90〕财会字第019号文精神,结合电力系统的特点及开展会计电算化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一、硬件环境财会应用计算机必须创造良好的硬件环境1.根据财务会计工作的特点,为保证会计数据的安全与完整,应配备专用机房,做到专机专用;机房要有专人管理,做到干净、整洁、无灰尘,室内温度保持20~25℃,相对湿度保持40%~70%2.保证电源畅通、稳定,机房内应配置稳压电源或不间断电源3.加强对主机及外部设备的维修和保管,加强磁盘的保管,对重要的财务信息资料盘,要及时备份4.制定严格的操作管理制度和相应的计算机运行记录,明确管理职责二、电算会计业务规定(一)会计科目体系一级、二级科目必须根据财政部、能源部的有关规定设置,明细科目各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设置(二)会计凭证体系1.记帐凭证的填制、交接与编号①记帐凭证仍应根据会计制度规定,由会计人员手工制作,并应由制证、审核主管分别签章。但具有一定计算或编制规律的转帐凭证亦可由机器编制,并打印输出,输出的凭证应由操作员、审核员、主管分别签章②应有严格的凭证交接制度,记帐凭证的传递应有登记、签收和交回的记录和手续③记帐凭证应按种类由人工进行连续编号,坚持先编号后输入,输入凭证的机器编号必须与人工编号完全一致2.记帐凭证的审核与输入①为保证凭证填制的正确,应指派熟悉业务的财会人员担任审核工作②上机操作人员应指定专人,但操作人员不得经管现金、银行存款。上机操作与审核会计凭证不得同是一个人③为保证输入机内数据的准确性,应坚持先审核后输入的原则,输入完成应由操作员打印出可见信息,签章后交由审核员审核,审核无误方可进行后续处理(机器记帐)。如审核中发现错误,应及时通知操作员进行修改,再打印出新的可见信息,如采用二次输入方式,则必须有仲裁记录。审核无误后再进行后续处理。由操作员、审核员共同签章的打印出的凭证文件,应视同记帐凭证一起保管④后续处理中发现的错误(无论凭证是否错误),均应由会计人员另编补充登记或负数冲正的凭证,重新输入。如会计凭证是正确的,在后续处理中发生差错时,还应在凭证中注明实际输入的数据、科目等内容,以及原凭证的日期编号⑤记帐凭证的赤字,可用负数输入⑥不得出现多借多贷的情况(三)会计帐簿体系1.现金、银行日记帐不得跨期结算,可由机器打印输出并与库存现金、银行对帐单进行核对,在每日打印出的现金、银行日记帐的本日结帐数下面,应由操作员签章和出纳员签章2.总分类帐可用总分类帐户本期发生额对照表替代,但必须要有期初数、本期借贷方发生额以及期末余额等栏目3.其他明细帐按规定格式,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定期打印输出(按月或按季4.一经机器打印输出的各种日记帐、明细帐和总帐,即为正式帐,并由机器给予连续和分类的编号,年度终了,应将各类帐包括本期发生额对照表按顺序集中装订成册,并标明起迄日期及帐页数。以及操作员、经管人员共同签章,作为会计档案进行保存和管理5.发生业务少的帐簿可满页打印(四)会计报表体系1.上报的会计报表必须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编制2.由计算机打印输出的报表上报,其封面仍应由有关人员签章,如报送软盘,还应在上面标明操作、制表及主管人姓名3.报表上的数据有的是由计算机自动生成,有的则必须由键盘手工输入,自动生成的数据不允许修改,由键盘手工输入的数据,可以修改,但必须满足表内和表间的数据勾稽关系,否则在进行报表计算时则提示错误信息并返回修改三、会计档案的管理1.各种会计软件,各类存有会计信息的磁性介质及其他介质,由计算机产生的凭证、帐、单或报表等均是重要的会计档案,应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2.会计电算化系统开发的全套文档资料,以及各级各类审批文件,应视同会计档案保管,保管期截止该系统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之后的三年3.各种财务计算机运行记录,计算机设备维护及故障处理记录,以及各种交接记录,保管记录等,应视同会计档案管理,保管期为三至五年4.软件开发和维护人员要求修改某些程序资料时,必须得到财务负责人批准,由财务负责人指定财会人员整理详细的书面记录,归入文档,并须由软件修改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签章5.月度会计数据软盘,必须保存一年,年度会计数据软盘要按正式会计档案进行保管,并应每年复制一次四、会计软件的评审鉴定办法(一)对会计软件的基本要求会计软件必须达到以下要求,才能正式提供使用单位使用1.软件提供的数据及文字输入项目,必须满足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2.软件提供的会计科目和编码方案,必须符合财政部和能源部颁布的有关会计科目和编码方案的规定3.软件具有必要的防范会计数据输入差错的功能4.软件的计算和结帐功能必须符合财政部和能源部颁发的现行会计核算制度的规定5.经计算机登帐处理的系统内会计凭证及据以登记的相应帐簿,软件只能提供留有痕迹的更正功能6.软件具有按会计制度规定打印输出各种帐簿以及必要的查询功能,打印输出的帐页连续编号7.对计算机自动生成的帐簿数据,会计报表数据,软件无修改功能8.软件应具有一定的保密功能,具有防止非指定人员擅自使用和对指定人员实行使用权限限制的功能9.软件具有在计算机发生故障或其他原因引起内外存会计数据破坏的情况下,利用现有数据恢复到最近状态的功能(二)会计软件的评审鉴定为了确保会计软件的质量,会计软件必须按下列规定申请通过评审鉴定1.申请评审鉴定的会计软件必须在两个以上单位与手工并行运行三个月以上,并保存有完整的与手工处理相一致的数据2.申请评审鉴定的会计软件,开发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①软件需求说明书②软件概要设计说明书③技术报告④用户操作手册⑤项目开发总结报告⑥用户报告⑦试用单位打印输出的凭证、帐簿、报表等样本3.会计软件的评审鉴定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由以下单位主持①拟作商品向其他行业销售的商品化会计软件,由部转报财政部主持②在电力行业推广应用的会计软件,应由电力财务会计应用计算机规划小组会同科技部门主持③网(省)局等主管单位内部推广应用的软件,应由各网(省)局等主管单位主持并邀请相应一级财政、审计部门参加,其源程序、各项文档资料,以及评审鉴定意见等应报部电力财会应用计算机规划小组4.主持评审鉴定单位在收到鉴定申请后,应对申请鉴定的软件及有关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并在一个月内作出是否组织评审鉴定的决定5.会计软件评审鉴定的主要内容是审查其是否达到了本规定对会计软件的基本要求6.主持评审鉴定的单位对会计软件进行评审鉴定,应组织由会计和计算机专家组成的鉴定委员会,认真做好以下几项主要工作①采用模拟数据对软件进行测试,提出测试报告②对软件的实际应用情况进行实地考察,提出考察报告③在充分讨论、论证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方式,通过评审鉴定意见7.主持评审鉴定单位对评审鉴定意见负完全责任。评审鉴定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①软件的设计是否达到了本规定的基本要求②软件试用情况及试用单位的主要意见③软件进一步改进的方向④评审鉴定委员会成员的主要保留意见8.已通过评审鉴定的会计软件经过重要或大量更改后,软件开发单位应重新向鉴定单位提出评审鉴定申请(三)会计软件的使用范围原则上在什么范围内组织的评审和鉴定,就在什么范围内推广应用五、计算机代替手工操作的规定(一)对使用单位的基本要求会计软件的使用单位,必须达到以下基本要求,才能采用计算机代替手工记帐1.该单位已获得“会计工作达标单位”证书2.采用的软件必须按本规定已通过评审鉴定,并与手工并行运行三个月以上,保证存有完整的与手工处理相一致的数据3.配有专用微机或计算机终端,并配有二名指定的专职或兼职的上机操作人员4.有严格的操作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①操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权限②预防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等会计数据未经审核而输入计算机的措施③预防已输入计算机的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等会计数据未经审核而登记机内帐簿的措施④必要的上机操作记录制度5.有严格的硬件、软件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①保证机房设备安全和计算机正常运转的措施②会计数据和会计软件安全保护措施,包括“病毒”和利用计算机盗窃犯罪等的安全防范措施③修改软件的审批和监督制度6.对存储在磁性介质或其他介质上的程序文件和相应的数据文件,软件有必要的保护措施,财务负责人应保存一份正确的程序及专用的检测程序,并应将正确的程序经常装入机内,以保证程序的可靠性;经常利用检测程序检测会计数据,一经发现问题,应停机检查问题的原因,并做出处理报告,该报告应视同会计档案进行管理7.有严格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二)计算机代替手工操作的审批1.各单位采用计算机代替手工操作,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由不同部门审批①部直属企事业单位全部甩掉手工记帐,由部电力财会应用计算机规划小组办公室审批②各电管局、省电力局、规划总院、电力机械局、物资局、水电工程总公司、武警水电指挥部等主管单位所属的企事业单位全部甩掉手工记帐,由上述主管单位审批2.申请采用计算机代替手工操作的单位应向有关部门提交下列资料①有关会计电算化的内部管理制度②替代手工操作会计科目代码和其他有关代